263人吸收资金16645000元高额回报?警惕非法集资陷阱2014年7月,被告人向某以24万元从他人处购买了华蓥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,经营范围为投资信息咨询。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间,被告人向某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,安排公司业务员以散发宣传单等方式,向不特定群众公开宣传投资理财业务,后以广安市某矿业有限公司、四川某商贸有限公司两个项目的名义,与存款人签订出借业务居间服务合同,承诺月利率1.6%,合同到期后归还本金。
645,000元,涉及存款人数共计263人截至2022年3月22日止,华蓥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偿还存款本金10,398,809元,应偿还存款本金6,246,191元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向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人向263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16,645,000元,扰乱金融秩序,吸收资金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
1、非法集资款怎么办法律分析:非法集资来的钱属于非法所得的部分,一般予以没收。属于被害人财产而被被告人非法占有、处置的,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。追缴、退赔的情况,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。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、分红等回报,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应当全面查清涉案单位,包括上级单位(总公司、母公司)和下属单位(分公司、子公司)的主体资格、层级、关系、地位、作用、资金流向等,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。
2、非法融资被骗怎么解决一.非法融资被骗怎么解决?如果当事人发现被非法集资行为所骗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如果被骗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,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,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,并且追缴被害人的被骗款项。二.参与非法集资,要承担什么后果?1、召集其他人员参加,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,属于受害者,没有法律责任,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,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,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,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。
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罗国良副庭长称,“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”,是认定非法集资的必要条件。有的人员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,而是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这种情形之下,由于集资对象具有特定性,限定于亲友圈或者单位内部人员等有限范围之内,不是“社会公众”,因此不符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。这种“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”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。